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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发布入境隔离期缩短为10天的实施办法公告

时间:2021-03-24 08:41来源:中国侨网 作者:黄如旭

据泰国《世界日报》编译报道,泰国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日前在内部最高级别会议中通过,4月1日起入境人士隔离期从14天减为10天,并于22日透过社交媒体官方账号说明新制度操作方式。

 
疫情管理中心公告内容指出,无论泰国籍或外籍人士,都必须遵守入境后隔离10天的新规定,并于隔离期间接受2次新冠病毒检验,第一次是隔离第3天至第5天之间,第二次是隔离第9天或第10天。
 
但并非所有入境者都可以将检疫隔离期缩短成10天。若人员是来自出现变异新冠病毒的国家或地区,抵泰后仍必须隔离14天。
 
此外,10天隔离期间能从事的活动项目也放宽,允许他们能在指定时间内、有条件地离开房间,前往健身房运动、使用游泳池及户外运动器材,购买食物和商品等。但上述活动仍须在隔离场所范围内进行。
 
入境前的文件准备工作也有些许不同。外籍人士将不再需要提供适航证明(fit-to-fly document),但仍要于出发前72小时内取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(RT-PCR)阴性证明。
 
就泰国公民而言,则可以选择呈交适航证明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(黄如旭)
 

(责任编辑:Markus)